乐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进行编制。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乐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概况
2010年,我们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工作制度,紧紧围绕“公开、便民、服务、高效”的服务宗旨,由专人负责收集报送,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準确公开,使广大人民民众更加全面了解我市少数民族工作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系统、乐山新闻网等平台较好地实现了民委机关政务信息的依法公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47,其中2010年每月工作小结及年终工作总结13条,三州开发资金和两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公示4条,公示15个项目总计822万元;政策类档案5条;涉及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经济发展、民生工程等民族工作信息、简报22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公开情况:
无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在2010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较2009年有了较大进步,但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的内容还应更加全面。在2010年的工作当中,我们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服务于大众为导向,进一步规範公开範围,明确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将增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彝区帮扶活动”等新的内容。把政务公开作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形式和民族工作部门与各族干部民众沟通交流的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