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旅游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6个部分。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乐山市旅游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乐山市旅游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6个部分。
内容
一、 概述
201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不断健全完善机制,筑牢制度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乐山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旅游信息科为日常办事机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坚持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办法、审核制度、考评制度、责任追究等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範、有效开展。
(三)加强载体建设。以网站建设为重点,对民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分工,由分管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向广大民众做出承诺、说明和答覆。
(四)抓好主动公开。围绕重点工作及时公开部门信息。一是突出部门公共服务职能抓好公开。对涉及旅游工作发展计画、“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重要内容和重要决策、重要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及时公开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充分了解民众要求,听取民众意见,把民众最现实、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和民众表达意愿、了解信息、反馈意见的渠道公开,认真听取和吸纳民众意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旅游工作的了解、关注和支持。三是及时公开政务动态。对部门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每月旅游工作动态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採取各项措施,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积极开展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20条、统计数据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相关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提供,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複议、诉讼情况
2012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的行政複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无相关内容。
六、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公开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公开範围和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政策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强化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内容主要集中在工作动态类、统计数据等方面。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分类,对民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逐步扩展信息公开的範围和内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
(三)建好信息公开平台。重点最佳化门户网页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开展好网页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网页信息、推动网页对外宣传,提高网页信息质量。
(四)规範信息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注重时效,能够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谘询服务工作,切实服务社会,方便民众。(五)完善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网路管理有关规定和计算机管理制度,建立网路安全防範长效机制,确保全全和正常运行。同时,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信息选报的数量和质量下达目标,加强督促和指导,切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