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函〔2007〕185号)要求,由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乐山市安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公布时间:2009年
报告全文
一、概 述
按照规定要求,本局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落实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队长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了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公开有关政务信息,重点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2009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等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包括工作动态、各类会议等。
3、其他情况。如概况信息等。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系统报送信息并审核发布。
2、报纸(刊)。通过乐山日报、乐山广播电视报、四川省安全生产刊物等公开乐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乡镇安全规範化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文化示範企业创建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销案情况。
3、公开栏。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製作宣传橱窗、安全宣传图册、安全宣传标语。
4、其他媒体。通过市级报纸、网路上刊发安全生产新闻稿件30余篇(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複议、诉讼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複议案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9年没有需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主要存在信息公开的方式、範围、程式与本局业务特点相结合上有待完善等问题。为此,我们将围绕《2010年乐山市安监局安全监察监管工作意见》,把安全监管服务、支持、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公开的重点事项,让人民民众了解、监督、支持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