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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系简帛释例

(2018-12-04 16:20:12) 百科

楚系简帛释例

《楚系简帛释例》是2011年12月安徽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信芳。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楚系简帛释例
  • 出版时间:2011年12月
  • 出版社:安徽大学出版社
  • 作者:信芳

内容简介

刘信芳教授新作《楚系简帛释例》,于2011年12月由安徽大学出版社出版。蒙刘先生慨允,兹以书影、序言、凡例、后记揭载于次。
书影
序言

我能够走上简帛研究之路完全得益于新时代带来的机遇。读研究生时跟随汤炳正先生学《楚辞》,先生嘱我关注出土文献。毕业后到湖北省博物馆工作,得以接触竹简实物以及馆藏的各类珍贵文献,曾亲自参加云梦龙岗秦简的发掘整理工作,向先生书面汇报此事,先生表示羡慕,并告诫我要懂得珍惜。
简帛研究如同甲骨文、金文研究,原本是贵族学问。两宋以至有清、民国,玩得起金石、甲骨、青铜器者,绝大多数都是贵为官宦。解放以后,划了一个时代,文物统归国有,考古发掘由文物部门主持,领队负责,于是做考古的占儘先机。上一世纪70年代,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到北京红楼研究银雀山汉简、睡虎地秦简、马王堆汉墓帛书,于是红楼专家发表的论着,精见层出,令人高山仰止。儘管在当时这样做是合法合理且又是必须的,但这毕竟是一个由专业部门垄断资料,由专家占有研究优先权的时代。到了上一世纪末,马承源办了一件值得载入史册的大事,从香港收购了几批盗掘出土的竹简,在上海博物馆整理者正式公布之前,任何人都不让看,于是上博藏楚简每公布一册,都能形成一次研究热潮。全世界的学者,不管是白皮肤的,黑皮肤的,还是黄皮肤的;也不管是权威专家,“布衣”教授,还是初学者,大家都在同一研究起点。马承源揭开了简帛乃至古文字研究的神秘面纱,使这门学问向回归大众又迈出了一步,不折不扣地体现出不分国界,不分等级的公器特徵。只要看一看这几年有不少字是由在读硕士生、博士生认出的,年轻人发表的文章也时常令人拍案叫绝,就可以体会到时代是真正进步了。出土简帛是中国人民的文化遗产,同时也是世界人民的文化遗产,这一进步符合全世界走向和解、走向融合的历史潮流,也符合曆代优秀学者包容兼收取其长,不存门户之见,胸怀开阔,服膺真知的学术传统。


当代楚系简帛研究以1942年出土的《楚帛书》为起点,已经发现的各类简帛计27种(含竹书100余种),其中尤以出土的儒道两家经典,因其已涉及中国学术最核心的部分,为学者所特别关注。目前楚简帛研究最基本的是释读问题,经验证明,当我们对简帛文例缺乏认识的时候,释读就会产生偏差;而随着对文例认识的深入,我们的释读以及综合研究的水平也会随着提高。
楚简帛研究主要有三方面的难度,其一为文字释读之难,其二为名物典章制度的理解之难,其三为专门用语(如思想用语、法律用语)的诠释之难。诸般所难,往往难在我们的研究发端于某一具体问题之时,不知如何定位,亦不知其相互联繫,因而上一世纪50年代的研究可谓举步维艰。随着公布的资料日渐增多,遂由点及片,由片成面,由面而有体,于是以往的研究,得失自知。有鑒于此,我从1988年开始作楚帛书、望山楚简、包山楚简的通释,同时着手楚简帛的分类辑录工作,乐此不疲,以至于今。
援例以证典籍是历史文献学的传统做法,古代的显例为晋代杜预着《春秋释例》。“释例之作,宗本于旧章”(杜预《春秋释例·序》),这是本书遵循的原则。大凡史学研究、文献学研究、简帛研究,遇有疑难问题,若能徵得有力的例证,则问题趋于明朗。辑出简帛中的各类文例并不断丰富完善,是建立在对出土文献研究不断深入的基础之上的,反过来又可以指导我们解决简帛释读中仍然存在的问题,这是一项必须做好的基础工作。目前我们对简帛文例的认识已取得许多重要的进展,但所作的讨论多是局部的,零散的,总的来看,还相当薄弱。本书是第一次从制度的角度在较为广阔的範围讨论楚简帛的文例,部分涉及到文字释读方面的问题。继承前人的优良传统,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理清简帛涉及的名物制度、经典形成、竹书抄写、字形文法方面的文例,将有助于我们提高释读能力,使相关研究建立在更加可靠的基础之上。
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文例系统,其研究价值是多方面的。举例说,读书人都知道说有易,说无难,而学术研究往往遇到须证明其“无”,才能做进一步分析的问题,此时若知难而进,有可能取得进步;倘若退缩,则于心未安。本书凡遇到此类问题都作过力所能及的检索,虽不敢确保无遗漏,但尽力了,可以呈送给读者并求教。举例说,1.《左传》无“连敖”,“连尹”屡见;而出土战国文献尚未见“连尹”,“连敖”屡见,因而可以粗略地认为战国之“连嚣”即春秋之“连尹”。“连尹”、“连敖”之异是否具有断代的意义,可以留着进一步思考。2.包山简有“尹”,曾侯乙简有“马尹”,《左传》昭公三十年有“监马尹”,是楚官,依文例应是监地马尹。包山简职官名至多,未见“马尹”,因而“尹”有可能与“马尹”类,可志以备考。3.包山简所记车马器有“”,乃缘饰或系绶。曾侯乙简备述车马器,未见“”字,“”字屡见。因而可以考虑“”亦是缘饰或系绶之类。4.葛陵简乙一11:“祷于吝(文)夫人牢,乐(且)赣(贡)之;( )祷于子西君牢,乐〔(且)〕。”荆牢,祭祀封君夫人或大夫所用牺牲,典籍未见。简文又记载 祷子西君、文夫人用特牛,则“荆牢”与“少牢”类。祭祀备羊、豕二牲为少牢。5.景氏为战国中晚期楚国三大族姓(昭、屈、景)之一,《包山楚简》的内容绝大多数为楚 王时的司法文书,未见“景”氏,倒是屡见以“ ”为氏者,本书将姓氏之“ ”读为“景”,最初即出于楚简无“景”氏的考虑。6.包山简屡见以“臧”为氏者,现存历史文献未见楚人臧氏,早于包山简的葛陵简中亦未见臧氏,就目前所见资料而言,可以推断春秋时楚国无臧氏,楚国臧氏应由楚肃王熊臧之孙受封而得氏,《史记·楚世家》:“悼王卒,子肃王臧立。”能够推断出楚国臧氏出现的上限,可见“说无”的价值。7、古玺“”字用作人名,其例多见,包山简、天星观简亦有用例。检《古玺文编》,人名用字未见“虎”字,而“虎”既为古代人名常用字,因而凡人名“”以读为“虎”为宜。出土文献中人名、地名用字往往採用与通行字不同的写法,使其具有专用字的特点,“虎”之作“”,可谓佳例。
2004年1月,我以“战国简帛释例”为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得以被批准立项,本书即依申请书的约定而形成。书名改为“楚系简帛释例”,採纳了黄德宽教授以及尊敬的评审专家的意见。


本书主要内容如下述:
楚简纪录了大量楚官名、官府名,举凡秩等如令尹以至州加公、里公,职分如政治、军事、经济、司法、行政等,几乎是无所不包,称之为楚国“百官志”,斯不为过。因考楚职官、官府名93例,220余名,是为“职官名例”第一。
战国疆域犬牙交错,大军进退,一此一彼,所属无定。坟典所载,史家所重,而悬疑甚多。《汉志》、《水经》、《春秋释例·土地名》、皇清经解之《禹贡锥指》,地名研究矩范存焉,因考楚简地名160余例,是为“地名例”第二。
战国时代“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而文字音声之异,于器物之称名尤甚。故王先谦曰:“文字之兴,声先而义后,动植之名,字多纯声,此名无可释者也。”楚简遣策详列随葬器物,具有文字学与古器物学研究的双重价值,由实物而知文字之音义,因文字而知古器之称名,为名物互证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资料。因释车马器、兵器、金器、陶器、乐器、漆木器、竹器、服饰、饮食等类器物名254例,是为“器物名例”第三。
楚简卜筮祭祀详细记载占卜祭祀的全过程,以及各类神名、占卜工具名、祭祀礼仪名、牺牲供品名,是楚简的一项重要内容。古人认为祭祀神灵是礼之所在,礼在产生的初始,就已具有备牺牲、陈舞乐、敬鬼神的意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因释天神地祇人鬼、卜筮、解除祭祀、牺牲供品计108例,是为“卜筮祭祀例”第四。
复原古代历谱是史学、考古学极为重视的课题。楚人纪年方式有三,其一以序数纪年,其二为岁星纪年,其三为大事纪年。研究的重点在大事纪年究竟为何年,而某大事纪年中朔日的推定是关键。楚人纪月有“(荆)”、“(夏)”等月名,可与夏曆相参照。另有楚帛书所记十二物候历月名,为农事所用。辑得大事纪年计35例,可考者计十例,待考者25例;考订“许之岁”九月的朔日为“丁酉”;考订“王徙于鄩郢之岁”为楚肃王四年(前377年);对物候历月名逐一作解说。是为“纪年与月名例”第五。
楚卜筮祭祷简所记楚人祀谱有“三楚先”、“楚先”、“荆王”之称,这些用语对于研究楚先祖、先公、先王祀谱具有重要意义。“三楚先”作为楚人先祖祀谱的代称,特指“老童、祝融、穴酓”,其中“老童”为楚人之始祖母;“楚先”特指“老童、祝融、鬻酓(熊)”;“荆王”所指为楚人祀谱中的先公谱系;“荆王”以下,楚人称历代先王为“某王”或“某某王”。 是为“楚简‘三楚先’、‘楚先’、‘荆王’以及相关祀礼”第六。
楚公族祭祀祖先,首列先王,次以家族分枝之所从出。因释先王、坪夜君成家族祀谱、(悼)固家族祀谱、卲家族祀谱,以及列入祀谱之“夫人”、“亲母”之例,是为“先王及家族祀谱例”第七。
楚简所记人名超过1600,仅包山简就达1100以上,是研究先秦人名姓氏制度的第一手资料。兹据楚简考订楚 氏、氏、酓相氏、酓鹿氏、观氏、喜氏、伥氏、氏、氏等来源,或有补于姓名学研究,是为“楚公族姓氏例”第八。
楚简所记连绵字的多种写法,有相当一部分不见于典籍。连绵字的最大特点是不能分拆作释,然古今皆有不明此例而误释误读者。如帛书《五行》“匿匿”,论者或于前一“匿”字后断句,或读“匿匿”为“匿慝”,都有问题,可见联绵字的释读也是值得重视的。因考释联绵字70余例,是为“连绵字例”第九。
中国古代文字一字或有歧读,如“墉”有庸、郭二读,“屮”有艹、屮(读若彻)二读,此《说文》已载有数十例。歧读字虽然只是秦统一文字之前的特殊现象,但在具体文例中,往往因为某一字存在歧读,造成释读之困惑。因对古文字歧读作理论探讨,归类分析。论及“义同歧读”3例、“义近歧读”3例、“义异歧读”5例、“形声字声符歧读”2例,对“文字异形与个别歧读现象”分三方面作说明。是为“古文字歧读释例”第十。
简帛书写体例属于内在的形式制度问题,在这方面学者论及汉简者多,而述及战国简帛者相对薄弱。因就战国简帛标点符号、篇题、分栏、削改等援例条辨之。是为“简帛书写例”第十一。
郭店简《老子》公布之初,有学者发表看法,认为郭店简“文字有许多基本的错误,说明抄手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此后又进一步提出竹书“错别字”的问题,且将竹书中的“错别字”开闢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说:“当时抄书的人不时写错别字。”这一说法对竹书的準确程度作了过低估计,致使将竹书中相当一部分原本正确的字考成了“错别字”。对此现象是保持沉默,还是本着求真求实的精神提出学术批评?我个人选择了后者。本课题举出学者考证出的竹书讹误或“错别字”计22则,26例,这些例子基本上都是以不误以为误的考证,此类考证既不可信,可见由此断言竹书抄写者水平很低是缺乏根据的。在辨误的同时,对竹书《老子》“大小之多”、《容成氏》“ 人”等提出新的解释,说明竹书中的此类文例是可以读通的,不能认为有误。是为“将简帛不误之字释为‘错别字’例”第十二。
依出土时间的先后为序,简要介绍楚系简帛的出土时间、墓葬、主要内容、价值、研究概况、年代、着录,是为附录。


本书部分内容阙如。除“通假”例篇幅太大,将另外成编以外,还缺政治用语例、经济用语例、军事用语例、司法用语例、思想用语例、礼俗用语例、文学艺术用语例等。部分例(如司法用语、思想用语、礼俗用语)虽然已有成稿,但较本课题的其他章节为薄弱,委实说,知识有欠缺,经慎重考虑,不纳入最终成果。凡此已在项目中期检查中作为重要变更事项向有关部门作过说明。
本书主要以《春秋释例》为参照,多数章节属于传统的释例门类,而连绵字例、古文字歧读释例、简帛书写例等章节则是依据楚简帛释读的具体情况设定的。将简帛不误之字释为“错别字”例是针对目前学术界研究简帛出现的问题提出的,目的在于总结经验教训。楚简帛研究终究要从认字释读阶段走向分类综合研究阶段,本课题在这方面进行得很艰难,但希望能迈出探索性的一步。
我做学生时没有受过古文字的专门训练,只好边乾边学。写了文章,向专家求教。曾先后得到刘钊教授、李家浩教授、施谢捷教授的书面教言,得到黄盛璋教授、裘锡圭教授、吴振武教授、林澐教授在他们的文章中或学术会议的发言中对我的批评,得到饶宗颐教授、李学勤教授的奖掖或帮助。也曾读到多位学者针对我的论着提出的不同意见,曾恭读多位不知名学者的审稿意见,受益良多。杜甫云:“别裁伪体亲风雅,转益多师是汝师。”请允许我藉诗圣名言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本书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学习二重证据法,并努力付诸实践。
最近读到陈淳教授《疑古、考古与古史重建》(《文史哲》2006年6期)一文,说: “对于提出‘超越疑古,走出迷茫’、强调‘二重证据法’重建古史的学者而言,它们的思维和研究方法仍停留在20世纪初的水平。”又说:中国考古学的研究状况“已经远远滞后于国际水準”。陈淳先生在文章中还表示了对学术传统的鄙视与否定(参《文史哲》2006年6期,第22页)。笔者有所不明,愿质疑于次。
就新中国的考古学而言,报告、论着难以数计,成就举世公认,倘若在方法上还停留在上一世纪二十年代的水平,旧中国、新中国与二重证据法有关的考古学方法全给否定了,这是难以解释的。我们不妨说,学者运用二重证据法进行考古学与史学的综合研究,不仅在其初始是正确的,即令在今天仍然是行之有效的,这恰好证明了二重证据法是具有生命力的,是一种能够与时俱进,能够不断得到丰富完善,不断得到新的阐发的方法。二重证据法在王国维的时代开出一轮绚丽的花朵,结出一批为世所瞩目的硕果;这以后,经几辈学人的努力,二重证据法已经成长为学林中的大树,年年开花,年年结果。今天的“二重证据法”仍处于旺盛的生长期,以“停留”的眼光看待二重证据法,只知深爱自己的学术园地,看不到学术界的万紫千红,是有失于偏颇的。二重证据法不是唯一的方法,中国的考古学在方法上也不是停留在原来的水平,而是在不断进步。西方有些国家因为缺乏史书记载,只好在考古上着眼于遗存本身,这是他们的长处。中外在考古学方法上的差异,是由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不同的考古工作实际所决定的。外国学者并没有作出中国考古学方法比他们落后之类的判断,此二者之间不能像百米短跑一般划分先后。客观的评价,中外考古学在方法上各有千秋,应该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没有必要简单地贴上先进与落后的标籤。如果一定要否定中国考古学的方法,一定要否定二重证据法,是否需要有相应的研究成就,证明其方法为先进,才可以下结论?
中国的考古、古史、出土文献,不仅中国学者在做,外国学者也在做。许多外国学者对中国的考古、古史、出土文献都很熟悉,作出了许多令人敬佩的贡献。但我们也许可以说,王国维的古史研究至今没有人能超越,李学勤在甲骨文、金文、出土简帛方面的研究成就,今天能与之差可比肩者,屈指可数,这难道不是国际水準?笔者无意抬高中国学者,因为中国学者占有地利,除了上个世纪初出土的楼兰、尼雅、敦煌简牍以及上个世纪40年代出土的楚帛书以外,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中国学者还占有先机(请注意,在旧中国,中国学者屡屡痛失先机,至今还有数量可观的资料流失海外,不予公布;当初个别外国学者在中国境内掠夺式的野蛮发掘,无方法可言,也在考古学的範围之内。以上的话只是为了分析问题,请国外同行谅解)。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李学勤的“走出疑古时代”,都是在他们坚实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倘若不能撼动他们从事研究的基础工作,空谈缺乏实际研究成果作支撑的方法,是无能为力的。笔者之所以提出以上质疑,还有一个原因,近年学生受到这方面的影响,也喜欢写考古学方法的文章,本科生、研究生都有。谈方法,批评中国同行,津津乐道,让他们读典籍,则坐不住,是谁之过欤?
我不反对借鉴外国的方法,但如同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是走中国式的社会主义之路,倘若一定要按照当初从外国引进的设计来匡正中国现在的社会主义,则胶柱鼓瑟,不堪构想。考古学方法的进步,也必然是这样。如果一定要装上高鼻子,染成黄头髮,外国人根本就不屑于看你,因为他是原装的,你是模仿的。世界本来是多元化的统一,若否定传统,否定中国人自己的学术之根,谁承认你?学术研究、文化研究是有个性,有风格,有继承,有发展的;不象科学技术那样具有通用性,具有淘汰性,甚至具有某种颠覆性。一个方正照排系统,淘汰了旧的排版印刷,几乎颠覆了整整一个行业,有多少排字工人被迫改行!电脑的核心技术被外国垄断,你想学,学不来,人家不给,这就是科学技术!学术的借鉴不是这样,我们引进西方哲学,不因此而淘汰中国的诸子之学;引进国际图书分类法,并不因此而淘汰四部分类法。古史重建借鉴外国的方法,也不会淘汰二重证据法。借鉴、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创新,是为了使自己强大起来,不是为了抛弃自己的根本。鄙视中国的学术传统,贬低中国学者採用的正确研究方法,是没有必要的。
最后,请记住一个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凡例

凡录原简文字,独立引文释文从严,以便读者作进一步研究; 述性引文释文从宽,以便阅读。
辞目儘量採用原简用字。若原简为通假字、异体字,必要时,亦用本字。
凡竹简单行注释本与考古发掘报告编号不同者,以採用报告编号为主。如九店简的编号用《江陵九店东周墓》一书的竹简编号。云梦睡虎地秦简《日书》用《云梦睡虎地秦墓》一书的竹简编号,这是因为《日书》有分栏,採用报告编号便于覆核原简。又因为目前学术界引秦律均採用《睡虎地秦墓竹简》一书的编号,兹从之,必要时附脚注说明。
凡引经史习见之典籍一般不出脚注,若引异文涉及考证者,则注明所据本及页码。
凡引简文均附竹简编号。名称儘可能与原始着录保持一致,若有所省略,则以不致引起歧义为原则。格式之例为:
1. 包山简1,《包山楚简》第1号简。
2. 葛陵简甲一3,《新蔡葛陵楚墓》甲区一组第3号简。
3. 信阳简2-01,《信阳楚墓》2组第1号简。
4. 望山简二1,《江陵望山沙冢楚墓》望山二号墓第1号简。
5. 九店简56-54,《江陵九店东周墓》五十六号墓第54号简。
凡有篇名之竹书,称引格式之例为:
1. 郭店简《缁衣》1,《郭店楚墓竹简》缁衣第1号简。
2. 郭店简《老子》甲1,《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甲本第1号简。
3. 上博藏二《容成氏》1,《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容成氏第1号简。
4. 上博藏三《周易·艮》49,《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周易第49号简。
之所以引竹书《周易》附上卦名,是为了便于读者依六十四卦作检索,《周易》研究者对传本卦序都很熟悉。

作品影响

2013年10月,该书入选第四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人文社科类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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