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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19-01-11 06:01:14) 百科

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对策意见、中长期发展规则和年度发展计画,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基础产业(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水利等)、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专项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引导、促进全区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及相关措施。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巨观经济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汇总和分析财政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参与制定财政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产业规定,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参与有关规定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五)贯彻实施国务院和省、市投资主管部门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则区重大项目布局;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审核上报市、省、国家审批许可权的建设项目,审批或核准许可权内有关建设项目,办理社会投资基本建设的登记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协调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安排区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做好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六)研究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全区外债结构最佳化状况;核准利用外资限额内项目,审核上报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限额以上项目。
(七)研究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则;组织协调工业、交通、能源、高技术产业和农业、农村发展的有关问题,衔接相关专项规则和政策,实施重要产业的巨观指导。
(八)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重大措施。
(九)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巨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现代物流和服务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则。
(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範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範、政府巨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把投资巨观管理的重点转到最佳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複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扩大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对必须经行政审核、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要减少环节,规範程式,提高效率和透明度。完善专家谘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核准)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工作责任制。
(十一)加强巨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强化拟订发展战略和规划职能,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研究制订并实施产业措施,加强对经济运行中突出和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
(十二)做好人口和计画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互相促进的建立意见,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活动,核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方式和範围,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受区人民政府委託向区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落实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六)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区科技创新能力;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十七)组织制定科技攻关、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实验室、星火计画、火炬计画和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画及相关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区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计画,加强巨观管理。
(十八)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套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做好“星火”、“火炬”及科技成果的示範、推广计画的制订和实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负责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申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十九)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和实施上级下达的科技项目,负责区级三项经费(新产品试製、中间试验、重大科研项目的补贴)和科技基金的管理,对实施科技项目的效益进行跟蹤。
(二十)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智慧财产权等保护工作;促进民营科技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二十一)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协同有关部门推动行业的科技进步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画。
(二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负责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专利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二十三)组织研究智慧财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智慧财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智慧财产权事宜;指导和管理企业专利工作;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负责专利、技术市场鉴证、认定、登记和管理。
(二十四)负责科技信息、科技宣传,区科技信息网路管理工作,指导第三产业的科技工作。
(二十五)承担区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十六)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人秘股: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秘书、档案、保密、信访、财会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计画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工作。
综合股:
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要措施以及中长期发展速度比例等建议;汇总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规划;研究分析巨观经济形势,监测年度经济运行,提出即期的经济调控意见和措施,起草半年和年终经济运行综合报告;开展对全区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地方性产业政策法规和办法负责编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规划,研究协调有关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承担国民经济动员方面的工作任务。
投资股:
研究制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画和利用外资项目前期工作计画和年度计画按规定审批核准或审核报批固定资产投资和利用外资项目业务;审核上报基建投资相关的限额以上项目,核准限额内基建投资相关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项目社会投资的登记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自筹投资和银行贷款投资项目;做好国债和利用外国贷款的巨观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项目投资计画;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参与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方式、範围、规模以及不适宜进行招投标的项目。
产业协调股:
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态势,协调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画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和推广套用;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範工程;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结合及相关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提出贸易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巨观调控的工作,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区内储备,拟订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拟订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及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协调节能减排相关工作;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建议,承担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我区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协调推进工作。
价格与收费管理股:
组织实施资源和环境等商品价格的政策和法规,拟订区管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相关价格项目和标準,承担有关审核、审批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争议。
组织实施公用和公益事业等服务价格的政策和法规,拟订区管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相关价格项目和标準,承担有关审核、审批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争议。
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社团收费以及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费用的政策和法规;拟订区管的教育和培训收费标準;承担有关审核、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协调处理有关收费争议。
市场监管股:
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办法、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则,监督和规範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承担市场价格预警、应急和反价格垄断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对价格(收费)规範性档案、违法案件、信访案件处理意见进行法律审核,承担有关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管、使用管理;组织指导开展价格服务等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股(挂价格监督检查所牌子):
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科技业务股:
负责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科技攻关计画和重点项目的试验、示範、推广、实验室项目计画;负责科技计画业务管理、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管理;指导乡镇企业、个体和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区级“三项经费”的管理,做好向市申报科技成果登记和参加评奖项目,向省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试製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科技成果统计,加强对技术市场、技术交易管理和科普宣传、培训、拨尖人才的管理;承担梅江区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高新技术股:
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政策措施,负责筛选、审核、申报省级“火炬计画”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对重点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负责专利的申报、管理和对专利技术的开发利用,负责专利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参与指导以专利权为主的智慧财产权保护和无形资产的评估。

下属单位

梅州市梅江区价格认证中心:
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委託,对其办理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赃物、罚没物、纠纷财物、无主物等涉案财物进行价格鉴定;接受各类市场主体的委託,对价格行为的合法性和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认证;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刑事、纪检监察案件中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覆核裁定。
梅江区科技信息研究所:
为梅江区政府、企业、机构和个人提供各类科技服务、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包括:开展科技谘询、科技培训、科技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等。
梅江区地震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範;负责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制定全区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震情和灾情速报工作;承担区防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修编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负责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现任领导

计画系统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周煊戈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铁锋、李桂军、张文勇
计画系统党委副书记、党组成员:陈晓苑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罗奕远
副主任科员:黄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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