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心资源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正文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2-22 02:19:14) 百科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市环保局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切实保障人民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按照《办法》和《通知》的要求,2008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法规宣教科具体抓落实。
(二)组织学习相关档案精神
我局组织有关科室和人员学习《条例》、《办法》、《通知》和《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以及《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档案精神,研究布置落实工作,明确环保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範围、形式和主要内容,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机构、申请的内容及办理程式。
(三)建立市环保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为方便人民民众更好地了解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我局在市环保局政府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档案和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格下载等服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时刻关注人民民众关注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信息,并以专题的形式图文并茂的报导市环保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就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开设专栏、专题,包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2008年6·5世界环境日、噪声整治专项行动、梅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民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污染源普查、环保协会会刊、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和城市空气品质日报等,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提供查询。就社会公众需要了解的环保有关信息实行公开。公开《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準和其他规範性档案;公开环保机构设定和工作职责;公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初审、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审批、申请拆除或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档案审批及“三同时”验收、申领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初审等七项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许可条件、许可程式、联繫电话、办事流程等;公开排污费缴交情况、公开“局长接访日”时间,信访投诉电话。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baisebaisebaise@yeah.net
搜索
随机推荐

勇敢心资源网|豫ICP备19027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