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水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梅州市水务局2010年发布的一份报告。
概述
2009年,梅州市水利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的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报告内容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8月,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肖昭穗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副调研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日常工作由水利信息科、办公室分工负责,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涵盖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繫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式等内容。编写公开目录,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範围要求,定期对应该公开的档案进行清理,準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档案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製成公开目录,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三)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局办公室积极编印水利简报、重点堤围建设简报,及时向省水利厅和市委办、市府办报送水利政务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刊登、播报水利新闻和水利建设活动;水利信息科积极蒐集、整理各类水利信息和资料,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年度水利信息报送工作、网站评估考核均排名靠前。
(四)落实相关制度、制订配套措施。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档案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範围,逐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式、政府信息审核、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的考核评议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道路。同时在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