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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02-21 05:44:37) 百科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是位于梅州的政府机关。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 办公地址:梅县区委区政府大院
  • 邮政编码:514700

领导班子

钟加练:党组书记、局长、发改系统党委书记
练建平: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黎奇新:副局长
宋薇:副局长
吴凡:党组成员、副局长、支部书记
胡孟琴:党组成员、副局长、支部副书记
刘丽霞:党组成员、副局级干部
肖桂芳:党组成员、人事股长、发改系统党办主任
刘建平:副主任科员、工会主席
宋增洪:副主任科员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文电、政务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接待、环境卫生、档案、综治、普法、行政执法、依法治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的採购、维护管理。拟订局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局机关计画、总结等综合性报告、档案等。
改革规划综合股(振兴办)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对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规划调整意见;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分析研究巨观经济形势,进行巨观经济监测预测,组织研究和提出经济预测目标,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档案的起草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有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以及相关的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研究分析财政、金融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等融资重大问题;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审核上报工作。
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画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投资管理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的建议;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按规定许可权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画,审核安排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区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画;协调推进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指导工程谘询业发展;研究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最佳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提出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政策建议;承担区管许可权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管理工作和发放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承办本区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经济交流合作的相关工作。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和日常监测工作;跟蹤检查相关行业和区、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市安排本区投资项目、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区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和检查;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区级许可权範围投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範围的核准;负责区级许可权内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核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责区级许可权範围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区级许可权範围的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承办区管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审核、审批,区管的教育和培训收费标準审核、审批,核发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负责审核确定区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具体缴纳义务人、徵收数额;承担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日常管理事项的审批审查工作及其协调管理。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农业工交能源股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画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上报和下达农林水利畜牧等投资计画;参与编制水资源配置、节约规划与生态建设规划。
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态势,协调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画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和推广套用;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範工程;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结合及相关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提出贸易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巨观调控的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拟订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及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协调节能相关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参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建议;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和能力建设;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建议,承担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
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画的衔接平衡工作;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提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协调综合交通发展重大事项;研究拟订我区铁道重大问题和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做好与国家和省铁道主管部门的衔接沟通,负责我区铁道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本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画、产业政策并与国家、省、市协调和组织实施;拟订有关能源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装备产业发展;参与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发布相关能源信息;协助做好区内石油储备工作,参与监督商业石油储备。
做好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区内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社会发展股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计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组织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建设,统筹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价格调控管理股
拟订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组织价格听证;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应急工作,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徵集、使用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负责重要农产品、房地产有关价格管理,组织指导开展价格公共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水、电、气、油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污权交易使用等环境价格,部分工业品价格,以及重要公用事业等价格政策和法规,拟订区管的水、电、气、油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污权交易使用等环境价格,部分工业品价格,以及重要公用事业价格相关管理原则、方法、项目和标準;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争议。
收费管理股
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社团收费、中介服务收费,以及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费用的政策和法规,按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管相关收费的管理原则、方法、项目和标準;按有关规定组织清费治乱减负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政策和法规,拟订区管的重要公益性服务价格相关管理原则、方法、项目和标準;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价格的监管,拟订区管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项目;协调处理有关收费(价格)争议。
物价检查股(挂价格监督检查所牌子)
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监督和规範市场价格行为;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检查处理;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组织实施明码标价,指导行业价格自律;负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承担国家、省、市交办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

其他单位

梅县区重点项目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负责协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掌握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对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综合分析,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意见;完成区委、区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计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係,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梅县区铁路建设办公室
贯彻执行《铁路法》和国家、铁道部、省、市、区有关铁路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全区综合性、长期性的铁路建设规划研究;争取铁路建设项目,筹集资金、组织筹建区内和本区相连线的铁路; 受区政府委託履行铁路建设的协调、管理职能,参与铁路建设期间全过程的协调管理,与相关部门开展铁路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协调铁路施工管理等部门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人民民众的关係;加快在建铁路建设和规划设计中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步伐,为地方经济持续、快捷、稳步发展起促进作用;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对策意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画,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基础产业(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水利等)、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专项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引导、促进全区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及相关措施。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巨观经济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拟订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参与有关规定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五)贯彻实施国务院和省、市、区投资主管部门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区重大、重点项目布局;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审核上报区、市、省和国家审批许可权的建设项目,审批或核准限额内有关建设项目;办理社会投资基本建设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协调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安排区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做好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六)研究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对策,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全区外债结构最佳化状况;核准利用外资限额内项目,审核上报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限额以上项目。
(七)研究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协调工业、交通、能源、高技术产业和农业、农村发展的有关问题,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和政策,实施重要产业的巨观指导。
(八)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重大措施。
(九)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巨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现代物流和服务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十)做好人口和计画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建议意见,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活动,核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方式和範围,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受区人民政府委託向区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
(十三)负责领导、协调、指导全区重点项目工作。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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