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积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包括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一把手”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範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一是完善修订了《梅州市审计局政务活动公开监督的规定》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进行了完善。二是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丘利清担任,成员由局党组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丘利清同志要求,全局干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本局政务公开工作。三是作为“梅州民声”第三批一线单位,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指导一名副局长负责抓好“梅州民声”的查收和答覆工作,并制定了《梅州市审计局关于做好“梅州民声”工作流程图》。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明确目录,进一步规範政务公开内容。我局根据梅市府办[2006]37号文规定的内容目录,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并在网际网路上及时进行了公开。
一是公开审计部门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机构设定、工作职能、办公地点、联繫电话(含投诉电话)、领导分工。
二是公开审计执法依据。包括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政策法规,审计机关制发的规範性档案,工作制度与规则,审计项目计画,审计纪律,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活动等。到2008年7月份在梅州审计网站公开了市审计局行政执法流程图和政务公开信息年度报告。
三是公开职业行为规範。包括职业规範、工作守则,廉政勤政制度规定等。在审计过程中要求被审计单位在显眼位置公布审计人员十二项工作纪律。在梅州审计网站公开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