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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徵集2015年度中国-韩国联合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1-06-27 23:22:37) 百科

关于徵集2015年度中国-韩国联合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画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科技主管部门: 为支持中国与韩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根据我国与韩国签署的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及部门合作协定,现徵集2015年度中韩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关于徵集2015年度中国-韩国联合研究项目的通知
  • 时间: 2015年
  • 领域:高强度纳米结构材料
  • 国家:中韩
一、项目类型和重点支持领域
经中国科技部与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商定,2015年度中韩联合研究项目徵集重点领域为生物工程、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移动通信与全球定位;高强度纳米结构材料技术。中韩双方共同支持5-6个项目。
二、申报主体要求
中方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
中外合作双方应已就合作项目签署相关意向书、协定或契约,申请时需由国内外双方分别向各自国家主管部门申报,单方面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资助方式及标準
资助经费由双方计画执行机构(即中国科技部和外方主管部委)依照本国的法律、法规和程式分别提供给各自项目承担单位。
中韩联合研究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每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90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申报与材料提交
(一)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建议书,请按照附属档案1格式及要求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档案的格式或另行製作档案填写。
2. 双方针对合作项目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协定等材料。
3. 亚非国家政府间项目基本信息表(附属档案2);
所有提交的材料电子版请按照“国别-项目类型-推荐部门-项目名称”设定档案名称。
(二)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报单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碟(其中附属档案2只需电子版)报送至项目推荐部门。
项目推荐部门一般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画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国际科技合作或科技管理部门。
由项目推荐部门审核盖章后,请寄送至中国科技交流中心亚非与独立国协处,信封上请标注“申请2015政府间项目-韩国-项目类型”。
徵集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下午5点,纸质版以材料寄出邮戳为準,电子版以信箱收到时间为準。
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申请恕不予受理。
五、项目评审与立项
我司将根据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程式进行项目评审。一般情况下,5-9月为战略评审与技术评审期,10月将与外方共同确定资助的项目。
同等情况下,国合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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