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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徵集2013年度中丹可再生能源战略研究合作项目的通知

(2021-06-27 23:22:34) 百科

关于徵集2013年度中丹可再生能源战略研究合作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丹麦王国政府间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为推动中丹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科技合作,中国科技部与丹麦科学、创新与高等教育部联合启动2013年度中丹可再生能源战略研究合作项目徵集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关于徵集2013年度中丹可再生能源战略研究合作项目的通知
  • 发布方: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 发布时间:2013年3月6日
  • 徵集领域:风电与智慧型电网,能效

申报说明


1、2013年度中丹可再生能源战略研究合作项目重点徵集领域如下:
·风电与智慧型电网
·能效
2、双方申报单位需有一定合作基础,合作项目应基于互利共赢,具有创新性并有产业化前景,鼓励企业参与项目申请,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的联合项目。
3、2013年度中丹可再生能源战略研究合作最多资助2个项目,请项目单位酌情申报。
4、中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申报前与丹方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定,并最晚于项目执行前与丹方合作单位就项目合作具体事宜(合作範围、合作路线及相关智慧财产权问题等)达成一致。
5、各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初选,各部门最终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申请。

申报方法


1、中丹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丹麦科技创新局(DASTI,Danish Agency for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中方申报採取离线方式。请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的“档案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2012版).pdf”档案,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档案的格式或另行製作档案填写。
另请用中英文填写项目建议书信息表作为建议书的附页(见附表)。
填写完毕后,列印纸质版,交项目推荐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一份)后统一报送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传送至,邮件主题格式为“中丹可再生能源战略研究合作-项目单位-项目名”。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指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画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申报及立项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
2、中丹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科技部将根据2013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的有关程式进行项目评审。
3、双方将根据各自评审结果共同协商和确定2013年度中丹可再生能源战略研究合作项目支持清单。执行通知将于2013年底之前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联繫方式


联繫人:刘早、乔健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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