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郴州的分支机构,是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履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以及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充分运用技术手段,通过强化涉及健康、卫生、安全、环保和反欺诈的检验检疫等把关,维护国家主权、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保护出入境人员身体健康,促进郴州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行政执法机关。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郴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性质:政府机关
- 地址:郴州
- 隶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工作职责
(一)管辖範围
郴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立于1992年4月,主管郴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工作範围主要包括郴州市各县市区,以及郴州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郴州公路口岸、郴州铁路口岸等口岸平台。
(二)主办职能
郴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湖南检验检疫局设在郴州的分支机构,其主办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规章与规範性档案;负责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3)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工作, 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4)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
(5)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6)负责实施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货柜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货柜、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的管理工作。
(7)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8)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9)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财务、基建、物资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
其协办职能如下:
(1)参与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参与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工作,参与进出口商品、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人员注册等工作,并监督管理。
(2)参与对所辖区域内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3)参与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準化和信息化有关工作,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职责
检验检疫一科:负责出入境动植物产品、食品、轻纺产品、机电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出入境货柜监管、出入境木质包装监管和认证认可工作。
检验检疫二科:负责出入境化矿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出入境普通货物运输包装和危险品包装鉴定、郴州公路口岸快件等出入境货物查验监管、湖南省供港澳及出口农产品集中验放场检验检疫监管、出入境货柜监管、出入境木质包装监管和认证认可工作。
检验检疫三科: 责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所有出入境货物、货柜、木质包装的报检和检验检疫监管,负责出入境普通货物运输包装和危险品包装鉴定,负责辖区检验检疫证单、原产地证书的签署,负责辖区认证认可工作。
办公室:负责行政、党务综合管理和财务工作,负责局本部所有检验检疫申报、签证(含原产地证)工作。
此外,作为以技术手段为主的执法部门,我局建立有获得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综合实验室。
检验检疫二科:负责出入境化矿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出入境普通货物运输包装和危险品包装鉴定、郴州公路口岸快件等出入境货物查验监管、湖南省供港澳及出口农产品集中验放场检验检疫监管、出入境货柜监管、出入境木质包装监管和认证认可工作。
检验检疫三科: 责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所有出入境货物、货柜、木质包装的报检和检验检疫监管,负责出入境普通货物运输包装和危险品包装鉴定,负责辖区检验检疫证单、原产地证书的签署,负责辖区认证认可工作。
办公室:负责行政、党务综合管理和财务工作,负责局本部所有检验检疫申报、签证(含原产地证)工作。
此外,作为以技术手段为主的执法部门,我局建立有获得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综合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