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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安局

(2021-06-27 23:13:32) 百科
镇江市公安局

镇江市公安局

镇江市公安局是镇江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江苏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各县(县级市)区设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镇江市公安局
  • 外文名:Zhenjiang Public Security Bureau
  • 地址:九华山路9号
  • 受理投诉部门:警务督察大队

领导分工

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金观同志 主持市局全面工作,分管干部人事、专业侦察和警卫工作,联繫武警支队。
专项办主任,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卫东同志 负责专项办工作和市局日常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处、审计处和网安、督察支队,协管专业侦察工作,联繫句容市局。
专项办主任,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坚同志 负责专项办工作,分管办公室、指挥中心、科信处、专业支队,联繫扬中市局。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斌同志 协管办公室、指挥中心、科信处、专业支队。
专项办副主任,市局党委委员邱新芳同志 负责专项办日常工作。
市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长李桂芳同志 负责驻局纪检组工作,协管督察支队、审计处。
市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郦锡梅同志 负责局政治部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政工综合处、组织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辅助用工管理处,工会、团委、妇联,警察协会、见义勇为基金会、民警抚恤互助协会、前卫体协,协管干部人事工作,联繫京口分局。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传先同志 分管新闻中心、监管支队,联繫丹徒分局。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季成宾同志 分管内保、治安、巡特警支队,三山南山景区分局,联繫新区分局。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范存建同志 分管交警、消防、食药环侦支队,协管警卫工作,联繫润州分局。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单永建同志 分管刑警、专业、禁毒支队,联繫丹阳市局。
专项办副主任,市局党委委员、经侦支队长高建新同志 分管经侦、法制支队,联繫海关缉私分局。
市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左敦传同志 分管行政许可服务、出入境管理支队,联繫边防检查站。
市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秦德明同志 负责站前广场管理办公室,分管公共运输治安分局,联繫铁路镇江站派出所。
市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政治部副主任桂耀武同志 分管警校、实训指导处,协管政治部工作。
市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陈宪根同志 分管信访处、水警支队,联繫长航镇江公安分局。

内设机构

镇江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市公安机关的最高领导机构,受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双重领导。市公安局下辖3个县级市公安局,3个区及镇江新区公安分局。
镇江市公安局设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警务督察、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出入境管理、监所管理、网路安全保卫、法制、信访等职能部门。
【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等。
【指挥中心】
负责各类案件的前期处置,受理民众的110电话报警或求助,受理民众电话投诉等;负责全市公安通信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等;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等。
【政治部】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
【警务督察支队】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工作等。
【治安支队】
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侦办、指导全市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审核和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等;负责全市各类户口的管理、审核、审批,组织、指导全市人口信息的採集、核对、变更等;负责全市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全市保全公司人防、技防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交警支队】
负责全市道路治安管理、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等。
【刑警支队】
负责全市刑事侦查业务工作,指导、侦办恶性大要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和追逃等。
【经侦支队】
负责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办理和参与侦查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工作等。
【水上警察支队】(挂镇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牌子)
负责长江镇江段和辖区内河水域的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各类水上事件,查处水上案件。
【禁毒支队】
负责全市禁毒工作,侦办涉毒大案要案工作等。
【监管支队】
负责全市监所安全、防範和管理工作等。
【出入境管理支队】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外事管理,负责本市公民因私出境、来镇境外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
【网安支队】
负责全市公总计算机信息网路和国际网际网路的安全保护和管理,侦查计算机网路违法犯罪案件工作等。
【法制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起草或审核与公安有关的规範性档案,检查、指导全市公安执法工作等。
【信访处】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信访工作,接待并受理民众来信来访,办理重要信访案件以及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等。
【警保处】
负责市局经费预算、使用及管理,公安装备、国有资产的管理,提供后勤服务等。
【巡特警支队】
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本地区重大活动的巡逻防控、安全保卫工作;参与对本辖区社会治安複杂场所的整治。
【内保支队】
负责指导、检查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金融机构内部安全防範工作。
【消防支队】
负责全市消防监察和管理工作等。

主要职责

镇江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全市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政、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
九、负责公共信息网路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民众性组织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有关工作;
十二、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
十三、负责警用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县级公安机关的装备、财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制定、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许可权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市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理位置

地址:镇江市九华山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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