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龙政发〔2005〕44号),龙陵县畜牧局为县人民政府管理畜牧产业的直属机构。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龙陵县畜牧局
- 地点:龙陵县
- 属性:非盈利
- 性质: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畜牧业和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畜牧产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及饲料兽药行业的规划和计画。
2、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动物疫情上报与管理,组织指导扑灭疫情;承办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组织研究、论证、申报和实施畜禽商品基地和畜牧、动物卫生等重大建设项目;指导乡(镇)按畜牧业规划布局建设优势畜产品产区。
4、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及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全县兽医医政、药政和官方兽医及执业兽医管理工作;负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畜牧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案件,受理和仲裁有关行政複议案件。
5、负责畜牧业经济、技术及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预测,指导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提出畜牧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及推广项目,经批准后实施。
6、负责全县畜禽品种资源、饲料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负责饲料产品的管理;全县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动物诊疗许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牧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和兽药经营许可的审核、监管;承办县饲料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全县畜牧兽医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抓好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规划设定、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
8、负责省、市畜牧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扶持与管理;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的申报、管理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畜牧业生产资料、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畜禽定点屠宰场(点)的规划。
9、完成县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龙陵县畜牧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龙陵县畜牧局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收发、挂鈎扶贫、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综合性会议组织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档案、报告、请示;管理机关内部事务和国有财产;负责畜牧业综合统计工作;引导畜牧产业化经营,为全县畜牧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负责局机关、局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科技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晋升、上报、评聘、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试、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畜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考评工作;协助局领导对下属二级班子领导人员的考察、推荐、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做好党员管理、党费收缴、退休老干部管理等日常工作。
负责编制畜牧业预测性、指导性计画和畜牧业基础设施及开发项目的监督实施;编制事业费和各项支收资金预算方案,经批准后做好安排落实工作,并搞好管理与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并组织开展对直属单位的财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工作;负责财务报表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及各种畜牧业生产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二)龙陵县畜牧局兽医法规科(龙陵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提出动物防疫的重大政策措施、技术措施和推广项目,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动物疫情管理、疫情上报,组织扑灭疫情;承办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审核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饲料生产许可证、牧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负责饲料产品的质量监督,协助做好重大质量事故、案件查处和质量仲裁等工作;承担畜牧兽医有关行政複议工作;负责局发规範性档案的备案、清理和彙编;负责全县兽医法规宣传、培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体系建设以及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承担兽医法规(重大动物疫情防制)统计报表。
(一)龙陵县畜牧局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收发、挂鈎扶贫、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综合性会议组织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档案、报告、请示;管理机关内部事务和国有财产;负责畜牧业综合统计工作;引导畜牧产业化经营,为全县畜牧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负责局机关、局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科技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晋升、上报、评聘、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试、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畜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考评工作;协助局领导对下属二级班子领导人员的考察、推荐、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做好党员管理、党费收缴、退休老干部管理等日常工作。
负责编制畜牧业预测性、指导性计画和畜牧业基础设施及开发项目的监督实施;编制事业费和各项支收资金预算方案,经批准后做好安排落实工作,并搞好管理与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并组织开展对直属单位的财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工作;负责财务报表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及各种畜牧业生产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二)龙陵县畜牧局兽医法规科(龙陵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提出动物防疫的重大政策措施、技术措施和推广项目,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动物疫情管理、疫情上报,组织扑灭疫情;承办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审核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饲料生产许可证、牧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负责饲料产品的质量监督,协助做好重大质量事故、案件查处和质量仲裁等工作;承担畜牧兽医有关行政複议工作;负责局发规範性档案的备案、清理和彙编;负责全县兽医法规宣传、培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体系建设以及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承担兽医法规(重大动物疫情防制)统计报表。
(三)龙陵县畜牧局畜牧产业科
负责编制全县畜牧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负责各种项目材料编写上报,提出行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及推广项目;拟定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畜牧业建设项目的筛选、申报、管理及督促检查;负责全县畜禽品种资源、饲料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畜禽商品基地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畜牧科技成果、畜牧科研项目的管理;负责畜牧龙头企业的申报、审验管理,对无公害畜产品、绿色畜产品的申报、认证管理;负责畜牧产业的调查及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畜禽定点屠宰场(点)的规划工作。
负责编制全县畜牧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负责各种项目材料编写上报,提出行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及推广项目;拟定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畜牧业建设项目的筛选、申报、管理及督促检查;负责全县畜禽品种资源、饲料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畜禽商品基地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畜牧科技成果、畜牧科研项目的管理;负责畜牧龙头企业的申报、审验管理,对无公害畜产品、绿色畜产品的申报、认证管理;负责畜牧产业的调查及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畜禽定点屠宰场(点)的规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