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内容
1月4日,海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孙进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吉传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正明、章曙东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亚曦,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平,政府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调整201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和2015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筹集使用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同意调整201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决定,及关于批准2015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筹集使用方案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通报了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9日至12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通过了海安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
会议讨论修改了《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服务发展大局,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海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