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是哈尔滨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託,现将哈尔滨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们积极克服複杂严峻的巨观经济形势和国家实施房地产调控、结构性减税等政策影响,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大力挖潜增收,确保重点支出,较好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54.7亿元,比上年增长18.1%,比年初确定的15%增长目标高3.1个百分点。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43.6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6.5%。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6.4亿元,比上年增长16.2%,比年初确定的15%增长目标高1.2个百分点;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43.9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5.4%。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加减结算项目后,全市当年净结余1.3亿元,市本级当年净结余1368万元。
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2.9亿元,比上年下降43.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98.2亿元,比上年下降43.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3.9亿元,比上年下降4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9.9亿元,比上年下降54.3%。
一年来,围绕完成预算任务,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
(一)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千方百计保盘子抓收入。面对巨观经济形势趋紧对财政增收造成的不利影响,我们坚持年初预算目标不动摇,超前分析研判形势,提早谋划应对措施,多策并举,多管齐下,保存量,抓增量,确保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任务,并加大多元筹资力度,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一是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保证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对既有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收入库情况实时监控,全面强化个体零散税源徵收管理,防止税收跑冒滴漏。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对企业历史欠税分类清理,严禁越权减免税和变相减免税。二是大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实现大幅超收。积极改进、不断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确保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实现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大幅超收,最大限度弥补税收收入增速下滑造成的收入预算缺口。三是坚持政策激励和跟蹤督导同步推进,力促区县级财政收入较快增长。按照市对区共享税收入增长奖励办法,对各区给予奖励,调动各区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对区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按旬排序通报,定期召开分析会议,加强工作推进督导,确保了区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如期实现既定增长目标。四是积极拓宽筹融资渠道。全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立足于更加有力地支持实施新战略和改善民生,抢抓一切有利时机,积极跑部上省,共争取国家、省各类补助资金199.3亿元,比上年增加22.5亿元;争取国家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资金9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争取期限长、利率低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2.7亿元、赠款2130万元。加大市场化融资力度,支持项目单位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信託产品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18.7亿元。经过不懈努力,在异常困难的局面下,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达到了18.1%,向上争取资金和市场化融资工作也实现了新的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围绕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加大财政对产业发展扶持力度。一是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发展园区经济。安排国家级园区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并积极落实、不断完善对科技创新城、哈南工业新城、利民开发区、宾西开发区等四个国家级开发区的财税扶持政策,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产业项目按照全市产业布局规划集聚发展。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推动产业升级。扶工业、遏下滑、保全局,对政府建设项目、政府集中採购等,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鼓励优先选用本地产品,对企业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产品展销会、推介会给予财政补贴。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市财政积极筹措拨付资金16亿元,以补助、奖励、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对哈飞、哈药、亿阳信通、工大奥瑞德等近千户企业挖潜改造、科技创新给予资金扶持,并大力培育旅游、会展、金融、云计算、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进一步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出台扶持政策,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县域经济发展扶持资金,支持县域重点产业项目、县域龙头企业、县域工业园区建设,并对各县从我市域外引进财源项目给予招商引资补助,有力推进了县域工业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四是创造良好环境,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注入担保资金12亿元,组建全国副省级城市中规模最大的政策性贷款担保机构——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为1103户企业提供贷款担保105亿元。对小微企业停收税务发票工本费、企业注册登记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减轻小微企业负担6400余万元。
(三)围绕增进百姓福祉,进一步加大民生事业投入。一是大力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要求,大幅增加教育投入,全市教育支出118.6亿元,比上年增长30.2%,维修改造中国小校95所,新建及改扩建公办幼稚园79所。全市文化体育支出8.6亿元,比上年增长19.9%。举全市之力举办了以湿地节、哈洽会、啤酒节、哈夏音乐会、五花山赏秋节为代表的“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提高了城市知名度,扩大了城市影响力。二是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市医疗卫生支出42.6亿元,比上年增长15.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补助标準由200元提高到240元。积极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公共卫生项目开展,大力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全市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大力支持社会保障和创业就业。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5 亿元,比上年增长18.4%。在全市範围内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9万。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準,并向全市53万困难民众提供医疗救助,向35万户困难民众发放社会救助金,向1.1万贫困残疾人提供求学、康复、培训、就业等方面的救助。支持开展“创业创新、全民成才”活动,多方位、多层次鼓励创业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6万人,我市成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四是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财政多方筹措拨付资金9.7亿元,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开工建设公租房1500套,并向1000户居民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贴,将1.2万廉租户廉租房租赁补贴标準由每人每月每平方米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2元。
受市人民政府委託,现将哈尔滨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们积极克服複杂严峻的巨观经济形势和国家实施房地产调控、结构性减税等政策影响,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大力挖潜增收,确保重点支出,较好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54.7亿元,比上年增长18.1%,比年初确定的15%增长目标高3.1个百分点。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43.6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6.5%。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6.4亿元,比上年增长16.2%,比年初确定的15%增长目标高1.2个百分点;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43.9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5.4%。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加减结算项目后,全市当年净结余1.3亿元,市本级当年净结余1368万元。
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2.9亿元,比上年下降43.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98.2亿元,比上年下降43.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3.9亿元,比上年下降4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9.9亿元,比上年下降54.3%。
一年来,围绕完成预算任务,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
(一)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千方百计保盘子抓收入。面对巨观经济形势趋紧对财政增收造成的不利影响,我们坚持年初预算目标不动摇,超前分析研判形势,提早谋划应对措施,多策并举,多管齐下,保存量,抓增量,确保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任务,并加大多元筹资力度,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一是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保证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对既有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收入库情况实时监控,全面强化个体零散税源徵收管理,防止税收跑冒滴漏。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对企业历史欠税分类清理,严禁越权减免税和变相减免税。二是大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实现大幅超收。积极改进、不断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确保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实现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大幅超收,最大限度弥补税收收入增速下滑造成的收入预算缺口。三是坚持政策激励和跟蹤督导同步推进,力促区县级财政收入较快增长。按照市对区共享税收入增长奖励办法,对各区给予奖励,调动各区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对区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按旬排序通报,定期召开分析会议,加强工作推进督导,确保了区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如期实现既定增长目标。四是积极拓宽筹融资渠道。全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立足于更加有力地支持实施新战略和改善民生,抢抓一切有利时机,积极跑部上省,共争取国家、省各类补助资金199.3亿元,比上年增加22.5亿元;争取国家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资金9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争取期限长、利率低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2.7亿元、赠款2130万元。加大市场化融资力度,支持项目单位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信託产品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18.7亿元。经过不懈努力,在异常困难的局面下,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达到了18.1%,向上争取资金和市场化融资工作也实现了新的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围绕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加大财政对产业发展扶持力度。一是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发展园区经济。安排国家级园区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并积极落实、不断完善对科技创新城、哈南工业新城、利民开发区、宾西开发区等四个国家级开发区的财税扶持政策,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产业项目按照全市产业布局规划集聚发展。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推动产业升级。扶工业、遏下滑、保全局,对政府建设项目、政府集中採购等,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鼓励优先选用本地产品,对企业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产品展销会、推介会给予财政补贴。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市财政积极筹措拨付资金16亿元,以补助、奖励、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对哈飞、哈药、亿阳信通、工大奥瑞德等近千户企业挖潜改造、科技创新给予资金扶持,并大力培育旅游、会展、金融、云计算、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进一步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出台扶持政策,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县域经济发展扶持资金,支持县域重点产业项目、县域龙头企业、县域工业园区建设,并对各县从我市域外引进财源项目给予招商引资补助,有力推进了县域工业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四是创造良好环境,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注入担保资金12亿元,组建全国副省级城市中规模最大的政策性贷款担保机构——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为1103户企业提供贷款担保105亿元。对小微企业停收税务发票工本费、企业注册登记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减轻小微企业负担6400余万元。
(三)围绕增进百姓福祉,进一步加大民生事业投入。一是大力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要求,大幅增加教育投入,全市教育支出118.6亿元,比上年增长30.2%,维修改造中国小校95所,新建及改扩建公办幼稚园79所。全市文化体育支出8.6亿元,比上年增长19.9%。举全市之力举办了以湿地节、哈洽会、啤酒节、哈夏音乐会、五花山赏秋节为代表的“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提高了城市知名度,扩大了城市影响力。二是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市医疗卫生支出42.6亿元,比上年增长15.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补助标準由200元提高到240元。积极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公共卫生项目开展,大力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全市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大力支持社会保障和创业就业。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5 亿元,比上年增长18.4%。在全市範围内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9万。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準,并向全市53万困难民众提供医疗救助,向35万户困难民众发放社会救助金,向1.1万贫困残疾人提供求学、康复、培训、就业等方面的救助。支持开展“创业创新、全民成才”活动,多方位、多层次鼓励创业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6万人,我市成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四是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财政多方筹措拨付资金9.7亿元,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开工建设公租房1500套,并向1000户居民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贴,将1.2万廉租户廉租房租赁补贴标準由每人每月每平方米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