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户口迁移登记是由琼海市公安局受理。
事项名称
户口迁移登记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条件
1、 夫妻互相投靠落户;2、子女投靠父母落户;3、父母投靠子女落户;4、退伍、复员军人安置落户 ;5、军人转业回原籍和异地落户;6、随军配偶子女办理落户;7、公务员(干部)工作调动落户;8、录用公务员落户;9、职工(工人)工作调动办理落户;10、大中专院校学生退学(转学)落户11、高校毕业生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随父母落户。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操作 | |
1 | 夫妻互相投靠落户应提交材料: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2、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记的被申请人的《暂住人口登记表》或办理的暂住证。 | 无 | |
2 |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应提交材料: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2、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父子(母子)关係证明。 | 无 | |
3 |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应提交材料: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2、父子(母子)关係证明。 | 无 | |
4 | 退伍、复员军人安置应提交材料:1、市、县(区)以上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退伍军人、士官介绍信》;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3、《退伍证》或《复员证》。 | 无 | |
5 | 军人转业回原籍和异地落户应提交材料:1、县、市(含县级市)以上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出具的《军官转业落户证明书》;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转业证》;3、接收单位证明。 | 无 | |
6 | 随军配偶子女落户应提交材料:1、军官所在部队师、旅政治部门批准《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军官证、《结婚证》;2、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3、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 无 | |
7 | 录用公务员落户应提交材料:1、县、市以上(包括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录用公务员通知书》;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 无 | |
8 | 公务员(干部)工作调动落户应提交材料:1、县、市以上(包括县、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公务员(干部)调动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 无 | |
9 | 职工(工人)工作调动办理落户应提交材料:1、县、市以上(包括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职工(工人)调动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 无 | |
10 | 大中专院校学生退学(转学)落户应提交材料:1、就读院校批准学生退学(转学)档案;2、学生的居民身份证。 | 无 | |
11 | 高校毕业生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随父母落户应提交材料:1、毕业生的《毕业证书》;2、毕业生的居民身份证;3、父亲(母亲)居民户口簿。 | 无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海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