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城镇购房入户政策,1995年启动,1997年扩大到北京33个小城镇、14个卫星城。外地人只要在指定小城镇现金投资50万,再在指定小区买两居室以上房子并交建设基金,可最多办一家4口的户口。此政策已于2005年底停办。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北京市郊区小城镇建设试点城镇户籍管理试行办法》
- 启动时间:1995年
- 停止时间:2005年底
- 区域:北京
简介
北京小城镇购房入户政策,从1995年就开始启动,最初试点小城镇只有8个。1997年7月17日,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郊区小城镇建设试点城镇户籍管理试行办法》,“购房落户”的範围扩大到了33个小城镇、14个卫星城。
外地人士只要在上述小城镇现金投资50万元,再在指定的小区买一套两居室以上的房子,然后按每人两万元的标準交纳小城镇建设基金另加1000元就可以最多办理一家4口人在当地的户口。
2005年底,北京市取消了外省市人员办理小城镇户口政策,但本市的农业户口人员仍可办理小城镇户口,除城八区外,其他区县具有办理小城镇户口的审批许可权。
申办条件
按照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的规定,办理小城镇户口迁移的条件为:
1.外省市人员办理小城镇户口自登记之日起满5年,本市人员办理小城镇户口自登记之日起满2年的;
2.迁入地有合法住房,并在此居住的;
3.携未婚子女投靠丈夫或妻子的;
4.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5.父母投靠子女生活的。 按照市内户口迁移的规定,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购房落户範围
33个小城镇名单
海淀区的温泉镇;丰台区的王佐乡;门头沟区的斋堂镇、潭柘寺镇;房山区的窦店镇、长沟镇、琉璃河镇、韩村河镇;通州区的宋庄镇、马驹桥镇、永乐店镇、漷县镇;昌平区的小汤山镇、北七家镇、阳坊镇;顺义区的杨镇、后沙峪镇、北小营镇、高丽营镇;大兴区的榆垡镇、西红门镇、庞各庄镇、采育镇;平谷区的峪口镇、马坊镇;怀柔区的杨宋镇、汤河口镇;密云县的太师屯镇、溪翁庄镇、十里堡镇;延庆县的永宁镇、康庄镇、旧县镇。
14个卫星城名单
通州区的通州镇;大兴区的亦庄、黄村;房山区的燕房、良乡;门头沟区的门城;昌平区的昌平镇(南口、埝头)、沙河;延庆县的延庆镇;怀柔区的怀柔镇(雁栖、庙城);密云县的密云镇;平谷区的平谷镇;顺义区的顺义镇(牛栏山、马坡);丰台区的长辛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