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户口迁移登记是由公安局受理。
事项名称
户口迁移登记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迁移审批表;
2、单位证明;
3、介绍信;
4、户口簿;
5、结婚证;
6、居民身份证。
审批流程
(1)受理。八所派出所受理,办理时限1天。
(2)审核。八所派出所领导审核,办理时限3天。
(3)审核。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办理时限1天。
(4)审批。市局分管局领导审批,办理时限5天。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天
承诺时限:10天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理地点
东方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户政管理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