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购房入户是由嘉兴市各派出所户籍视窗、办证中心受理办理。
基本介绍
- 申请事宜:购房入户
- 谘询电话:82050028
- 收费情况:不收费
- 监督电话:82050028
- 实施主体:嘉兴市公安局
- 受理地点:各派出所户籍视窗、办证中心
- 办理时限:30日
设立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释义》
申报条件
符合各地购房落户政策要求
所需材料
1. 迁移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及複印件
2. 《户口迁移呈批表》
3. 房产证明(产权证、它项权证等)
4. 办理社会保险交纳养老保险证明(市本级迁移人除外)
5. 工作证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契约、工商营业执照、失业证、退休证等)
6. 迁移人之间关係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用户人员户口本、收养证等)
7.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
购房入户準入条件:
1. 房屋性质为住宅房,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35.5平方米
2. 迁移人必须为购房所有人,夫妻、未成年人,原则主要是整户迁移
办理程式
迁移人持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视窗、办证中心申请,符合条件的递交分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