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不单单指医疗保险基金,除了基本医保包含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专项基金也包括在内。
2019年4月11日,国家医保局在官网正式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徵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徵求意见,这标誌着首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法规即将出台。
徵求意见稿中首次将参保个人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要求其不得将本人医疗保障有效凭证出租(借)给他人;不得伪造变造证明材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对于伪造变造者,将暂停其联网结算待遇不超过12个月,并处违法数额5倍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给予公开曝光、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