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心资源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正文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1-06-09 03:07:00) 百科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是浙江省的一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机构,是国内拥有资质项目能力最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之一。

1958年5月成立,先后获得“全国质检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成立日期:1958年5月
  • 组织隶属: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组织性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机构

发展历史

省锅炉检修队
1958年,全省锅炉400余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设备状况较差。有的是解放前遗留下来的;有的是从外省市特别是从上海市流入的旧锅炉;有的是从轮船上或机车上拆下来的;还有部分自製的土锅炉。这些锅炉多数无技术资料,有的已使用数十年,钢板腐蚀较为严重;有的结构不合理;製造工艺粗糙;安全附属档案上的问题也不少。而使用单位又缺少锅炉专业人员,司炉工人只会简单的操作,不懂锅炉的维修保养,一旦渗漏,就无法处理,常常处在带病运转的情况下。当时省内无专业锅炉检修单位,只能做到有检查但无修理,发现了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事故隐患严重。为解决发现的问题,有的用户只好去上海市聘请检验人员和修理工人,既延误时间,又非常不便。为了改变上述情况,有利于锅炉设备的安全运行,省劳动局决定创办锅炉检修队来承担锅炉的检修任务。
1958年5月,浙江省劳动局锅炉检修队正式成立。浙江省劳动局锅炉检修队为省劳动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并受省劳动局的委託,行使部分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又可直接参与为用户检修锅炉,“既看病,又治病”。省锅炉检修队的办队方针是“以检修为主,保证质量,维持开支,略有结余,为锅炉安全运行服务”。检修队成立后,克服了技术、设备、场地和资金等种种困难,艰苦创业,队伍扩大到56人,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1960年7月,受国家整编精简的影响,省劳动局撤销了锅炉检修队,人员调入正在修建的江山铁路指挥部,设备、资金调入省劳动局技工学校。
因全省无专业单位检验、修理锅炉,锅炉事故连续发生,1961年8月经省计经委下文重新恢复了锅炉检修队,大部分人员、设备调回到锅炉检修队,职工人数达45名,并很快打开了局面。受到“文革”的影响,省劳动局撤销合併到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省锅炉检修队也随之于1970年1月第二次被撤销,成建制併入杭州汽车製造厂。
省锅炉检修队撤销期间,全省锅炉处于无人管理状态,锅炉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经1972年9月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的批覆,于1973年4月又恢复了省锅炉检修队。人员、设备、厂房从汽车製造厂调回,并拨下开办经费3万元,锅炉检修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回顾省锅炉检修队三起二落的成长道路,说明了锅炉检修工作,适应了社会的需要,为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受到了企业的欢迎。浙江省劳动局创办锅炉检修队是全国第一家,属全国首创。办队经验在全国劳动工作会议上介绍后,引起了省内外劳动部门的极大兴趣,纷至沓来参观学习,不少地方也陆续办起了锅炉检修队
省锅检所
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事业,1981年1月14日,浙江省计画委员会浙计综【1981】7号批覆同意将省劳动局锅炉检修队改为省劳动局锅检所(以下简称省所),性质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人员维持现有的43人。
根据省委乾〔1983〕114号文,省劳动局、省人事局合併为省劳动人事厅。作为直属单位,省所名称也作了相应改变:1984年6月11日,浙江省劳动人事厅浙劳人办【84】140号通知将浙江省劳动局锅炉检验所改为浙江省劳动人事厅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部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的要求,为迎接资格认可审查,并与全国“省级所”的名称相一致,以适应省所业务发展,1990年1月24日,浙江省编制委员会浙编【1990】9号《关于同意省劳动人事厅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更名的批覆》,更名为“浙江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更名后业务範围、人员编制、隶属关係不变。
根据省编制委员会浙编〔1988〕125号《关于颁发〈浙江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促进我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事业的发展,1990年2月21日,浙江省劳动人事厅浙劳人复【1990】39号《关于增加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七名全民事业单位编制的批覆》,在原定四十三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基础上再增加编制七名,共定五十名。经费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
1991年12月23日,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浙编【1991】122号《关于省劳动厅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覆》,同意浙江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为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定事业编制50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1995年9月18日,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浙编【1995】62号《关于省劳动厅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问题的批覆》,机构规格由原来的相当于副县处级升格为相当于县处级。
2000年11月,根据浙政办发〔2000〕10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全省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职能成建制划转到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安检站机构
1985年10月3日,为配合浙江省劳动人事厅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经浙江省编制委员会浙编〔1985〕50文批准,同意建立浙江省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和浙江省劳动安全卫生检测中心站,两个“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为事业单位,隶属省劳动人事厅领导。在筹建期间先配5名,儘可能在原有人员中调剂。
省劳动安全卫生检测中心站的主要任务是:在用和新安装(修理)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等安全技术检验;在用和新安装(修理)起重机(桥门式、塔式)等安全技术检验;厂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参与客运架空索道安全技术检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劳动卫生检测;对本地区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从1985年10月浙江省劳动安全卫生检测中心站成立后,到1989年底,全省相继有11个市地已全部建立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详见表),逐步形成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体系。
1989年12月20日,省劳动人事厅浙劳人复〔1989〕601号《关于核定省劳动安全卫生检测中心站10名全民事业编制的批覆》,核定事业编制事业编制10名,经费上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
1991年12月23日,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浙编〔1991〕121号文批覆同意,省劳动保护教育中心更名为浙江省劳动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同时与浙江省劳动安全卫生检测中心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经费实行差额补贴的事业单位,编制为15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1995年9月18日,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浙编〔1995〕62号文的批覆,浙江省劳动安全卫生检测中心站的机构规格由原来的相当于副县处级升格为相当于县处级。
2002年5月17日,根据省政府浙政办发〔2000〕96号档案规定,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机构调整,原省劳动安全卫生检测中心站的全部职能交给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同时转移在编工作人员10人,移交资产59.25万元。
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2001年6月25日,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浙编【2001】45号《关于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机构编制问题的批覆》,同意将浙江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和浙江省劳动安全卫生检测中心站合併,组建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县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等工作。事业编制由原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和省劳动安全卫生检测中心站划转,合计60名,经费按原渠道不变。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08年1月,经省编委批准,中心更名为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八年来,在省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干部职工上下一心、团结拼搏、改革创新,在制度改革、队伍建设、能力提升、科技兴检、服务安全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就,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自身建设获得空前发展!保持了与检验质量相关的设备安全零记录的全国领先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浙江、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连续七年荣获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选的先进单位;2006年被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授予“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2007年被评为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十五”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省级“青年文明号”单位。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主要职能

资质能力

浙江省特检院是国内拥有资质项目能力最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之一。先后取得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生产许可证检验资质,阀门、电梯、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资格以及省高院授予的产品质量司法鉴定资格。54个检验项目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165个项目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119项检验检测能力通过资质认定和验收;53项检验检测能力通过国家检验机构认可。其中,国家电梯中心取得国家实验室“三合一”认证,具有6个类别电梯整机和24个类别电梯部件检测能力,检测能力覆盖整个电梯全产业链。浙江省特检院是目前全国同行中唯一拥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检测能力的单位。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人才装备

浙江省特检院人才储备和装备水平居全国同类机构前列。三年来,硕士和高工以上人才增加36%,达到163人;院净资产实现翻番,达到4.19亿元。拥有高工级以上89人、博士10人、硕士92人,外聘院士3人、博导2人,高层次人才占比达46%。拥有208m高速电梯试验塔、60m安全钳试验塔架、层门耐火试验装置以及超声导波检测系统、超音波自动爬壁测厚系统、多功能阵列涡流检测仪等高精尖设备近300台(套),设备总资产9300余万元。

获得荣誉

先后获得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联合授予的“全国科普先进工作集体”,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质检系统先进集体”、“科技兴院先进集体”、“G20杭州峰会保障工作突出贡献集体”,2016年度“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年度卓越技术机构”,浙江省总工会“省级模範职工之家”、“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组织结构

浙江省特检院已基本形成了凯旋路总部大楼以及海宁综合检验检测基地,大江东特种材料质检基地,下沙特种设备学院基地,国家电梯中心临平基地、南浔基地,罐车检验镇海基地、衢州基地“一总部七基地”发展布局。其中,有自主房产的凯旋路总部大楼,建筑面积9383m2;海宁综合检验检测基地,总投资2.6亿元,建筑面积53800m2,基地将具备“综合检测、培训考试、科普教育、科研实验、成果转化”五大功能。院内设办公室、资产管理部、业务管理部、科技发展部、质量管理部、信息化发展部、安全与后勤保障中心7个职能部门,国家电梯质检中心、特种设备科学研究所、锅炉与节能检验所、压力容器与管道安全事业部、工程机械安全事业部、产品监检所、罐车检验所、游乐设施检验中心、国家特种金属结构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考核评审中心、特种设备学院、质量司法鉴定中心、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秘书处等13个业务部门,另有独资设立的浙江赛福特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是目前全国唯一取得甲类综合检验机构资质的国有企业。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部门设定
部门
主要职责
业务受理员
办公室
日常行政事务、人事、劳动工资、文秘、档案、车辆管理;科普宣传;党务工作等。
许丽娟
资产管理部
日常财务管理、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收费监管、内审等
业务管理部
各类业务的检查、监督、控制、管理、调研等。
王黎明
科技发展部
科研发展规划、科研项目管理等。
郑慕林
质量管理部
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培训教育、职业资格管理等
王央央
信息化发展部
负责院信息化整体规划、策划、实施以及相关制度建设工作;
负责单位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最佳化工作;
负责信息化相关办公设备的管理工作等。
王恆
特种设备科学研究所
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承担博士后工作站等科技载体具体建设工作;
对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点科技载体建设进行调研、论证及技术支撑。
唐萍
国家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心能力建设工作;各类电梯监督检验;全省在用电梯安全、电梯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电梯型式试验与安全性能评估;电梯科技项目研发;承担或参与电梯国家标準/法规起草、修订、制订等行业技术工作
工程机械安全事业部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起重机械製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及其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及其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械式停车设备验收检验、定检等。
唐建富
压力容器与管道安全事业部
压力容器、超高压容器检验;进口压力容器(含气瓶)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安装监督检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监督检验;工业管道定期检验、长输管道定期检验、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储气井检验、加油站埋地管道检验及其他委託检验。
夏立
特种设备学院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
锅炉与节能检验所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气瓶等产品(含出口)监督检验;球罐组焊监督检验;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承压类产品安全质量委託监督检验等。
产品监检所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气瓶等产品(含出口)监督检验;球罐组焊监督检验;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承压类产品安全质量委託监督检验等。
王芸
罐车检验所
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及首末次检验;长管拖车(管束式货柜)年度检查;危险货物常压汽车罐车及危化品包装物质量检验和定期检验;常压容器检验等。
游乐设施检验中心
B、C类大型游乐设施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固定抱索器客运索道的定期检验;相关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
林正
国家特种金属结构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浙江)
压力管道元件、简单压力容器等型式试验;全国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等;金属材料理化分析(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物理性能、焊接工艺评定等)
钟丰平
黄六一
考核评审中心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评审等。
质量司法鉴定中心
负责鉴定项目受理;拟定鉴定方案,组织勘验工作;编制鉴定报告;负责异议回复、出庭质证;鉴定专家相关的廉政建设。
安全与后勤保障中心
后勤服务与基建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急管理
协会办
各类协会会议会务工作;宣贯班培训;作业人员教材销售;鉴定评审;特种设备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联繫政府与会员工作;省局委託各项工作等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baisebaisebaise@yeah.net
搜索
随机推荐

勇敢心资源网|豫ICP备19027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