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畜牧业协会羊业分会(National Sheep Industry Association CAAA, CHINA),2003年10月25日成立。由从事养羊业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组成的全国性行业联合组织,是中国畜牧业协会的分支机构、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是国家民政部。
宗旨
在行业中发挥协调、谘询、服务等作用,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养羊业健康发展。
业务範围
1.协调和推动全国养羊业的改革、发展;
2.调查研究国内外养羊业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法规、规划等提供谘询和建议;
3.参与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
4.向协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要求、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关係;
5.制定养羊业行为规範,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营造行业内部竞争的良好环境,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6.指导生产,协调产、供、销,开拓国内外市场,协助协调本行业进出口贸易的有关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反倾销策略,保护行业利益;
7.向会员推荐优质可靠的种羊、饲草饲料、牧草种籽、机械设备、药品药械等;
8.组织开展技术谘询,快速传递生产、加工、市场、科技等方面的情报、信息、经验,组织开展国际、国内展览会、交易会、专题研讨会、学术讲座等活动;
9.组织开展行业培训,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10.组织推动企业和行业间的技术、经济合作;
11.发展与国外同行业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的友好往来,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2.组织开展行业公益事业及有益于协会的其它活动;
13.承办政府及其它机构、协会委办、交办的事项。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中国畜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养羊业分会(以下简称本分会)是中国畜牧业协会的分支机构,接受中国畜牧业协会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条 本分会的性质:在自愿的基础上由从事养羊业及相关产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组成的全国性的行业内联合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行业中发挥协调、谘询、服务的作用,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养羊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 本分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B段408室
第二章 业 务 范 围
第五条 本分会的业务範围:
(一)协调和推动全国养羊业的改革、发展;
(二)调查研究国内外养羊业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法规、规划等提供谘询和建议;
(三)参与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
(四)向协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要求、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关係;
(五)制定养羊业行为规範,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营造行业内部竞争的良好环境,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六)指导生产,协调产、供、销,开拓国内外市场,协助协调本行业进出口贸易的有关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反倾销策略,保护行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