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浩,生于1982.05.06,牺牲于2011.12.21。对“12.7”妙桥故意杀人案件和“清网行动”中抓获的潜逃17年的“1994.11.27”三兴命案嫌疑人相关情况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途经徐淮高速徐州段时,不幸遭遇车祸,因公牺牲。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戴浩
- 民族:汉族
- 出生日期:1982.05.06
- 逝世日期:2011.12.21
基本资料

性别:男
生前工作单位:张家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队
生前荣誉:2010年、2011年,分别被张家港市局个人嘉奖;2011年12月23日,被共青团苏州市委、共青团张家港市委分别追授为“苏州市新长征突击手标兵”和“张家港市新长征突击手标兵”。
简要事迹
2011年12月21日下午3时45分许,张家港市局刑警大队大案队民警戴浩、夏鹏远赴河南,对“12.7”妙桥故意杀人案件和“清网行动”中抓获的潜逃17年的“1994.11.27”三兴命案嫌疑人相关情况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途经徐淮高速徐州段时,不幸遭遇车祸,因公牺牲。
戴浩同志2003年从江苏警官学院毕业后参加公安工作,在警校多次获得奖学金和其他奖励,并作为优秀学员被挑选至该局。在基层派出所,他“干得多、说得少”,不怕苦、不怕累,因工作出色,于2008年6月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后又被选调进了刑警大队大案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是一个榜样,一面旗帜。凡是遇到急难险重的案件、难啃的“硬骨头”,他总是第一批冲锋出征,每次都是圆满地完成任务,得到大家的一致信服称讚。在刑警岗位上,戴浩平均每年外出办案100多天,足迹遍布全国20余个省市,行程达20余万公里。由其主侦破获的杀人、绑架、抢劫、涉枪等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案件有40余起,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名,其中命案嫌疑人20余名,成为了该局侦破大要案件“尖刀”力量中的一根“顶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