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购执行机构是指政府部门中为满足政府需要专门从事政府採购的机构。它们的採购活动需要得到专门的授权。政府採购机构的採购权力来源于宪法条款、法律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有关规定。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政府採购执行机构
- 职能:确定採购需求
- 过程:接受物料、并批准使用
- 範围:统一组织纳入集中採购目录
机构职能
政府採购执行机构的活动,从确定採购需求一直到接受物料、并批准使用,贯穿于政府採购的全过程。它的业务範围包括:统一组织纳入集中採购目录的政府採购项目;组织由财政拨款的大型政府採购项目;受其他採购机关的委託,代其採购或组织招标投标事宜等。
具体职能
包括:(1)确定採购需求。同生产、工程、行销、财务和质量控制等部门进行职责协调。(2)进行採购决策。生产或採购标準、供应商资质认证、价值分析、市场趋势、日程、成本和预算考虑、能力、控制以及机会选择。(3)实施採购过程。货源选择、寻求投标、进度表、成本价格分析、谈判、契约、加速履行、条件、技术规格和契约管理。(4)进行物料管理。车辆和接收、经济定单数量之确定、存货要求及控制、物料处理、储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