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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95号

(2020-02-20 18:21:12) 百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9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95号基本信息与内容介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外文名:AQSIQ

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2-09-18
【生效日期】2002-09-1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档案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2年第95号

内容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赖比瑞亚暴发霍乱。截至2002年9月1日,WHO共报告了该国霍乱病人661例。为防止霍乱传入我国,保护前往赖比瑞亚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赖比瑞亚的旅客,如有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在入境时应当立即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人员对霍乱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以及有症状且处于霍乱潜伏期人员要依法採取控制措施。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赖比瑞亚的交通工具、货物、货柜、行李、邮包要严格进行检疫查验,并依法实施消毒、除虫处理。如带有水产品、水果、蔬菜、饮料及其他食品,未经许可,不準卸下。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旅行保健中心对前往赖比瑞亚的人员,可提供有关传染病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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