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神拒放孙悦事件,讲述奥神拒放孙悦事件队的孙悦在大名单之上。《通知》要求,所有队员应于2004年3月10日到集训地点报到,但孙悦直到5月17日仍未报到,5月8日,奥神俱乐部曾以孙悦左跟腱腱围炎未有推迟报到,期间篮管中心与奥神俱乐部多次协商,双方分歧很大。最终,中国篮协对奥神拒放孙悦的行为,处以停止一年注册资格的处罚,从此,北京奥神俱乐部开始了漂泊的生涯。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奥神拒放孙悦
事件介绍
2004年为了备战9月在伊朗举行的U20亚洲男篮锦标赛,篮管中心于2004年3月下发《集训通知》并正式组队,奥神

事件起因
根据《通知》要求,所有队员应于2004年3月10日到集训地点报到。孙悦一直没有报到。期间,篮管中心曾几次与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联繫,先后于3月18日、3月25日、4月30日四次给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发去了《关于请北京奥神俱乐部说明孙悦不能按时到U20国家男篮集训队报到原因的函》和《关于请北京奥神俱乐部让孙悦到U20国家男篮集训队报到的函》等传真信函。篮管中心在下发中国U20国家男篮集训《通知》的同时,将中国篮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篮协)制定的《全国篮球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也传真给了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
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在接到篮管中心3月18日和25日的传真信函后并没有直接给篮管中心回函,而是将一封写给国
奥神拒放孙悦事件家体育总局的信函传真给了篮管中心。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在信函中写到:“中国篮球水平近十年徘徊不前,应考虑用新方式培养运动员。奥神队从无到有,到拥有一批优秀篮球人才,证明了奥神俱乐部完全有能力造就新一代篮球人才,既然奥神的育人方式初见成效,再强征奥神球员加入有编制的集训队,就会前功尽弃。”
奥神拒放孙悦事件

目前,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孙悦等一批年轻运动员只是有发展潜力的国家后备人才,此次调孙悦等运动员参加中国U20国家男篮集训,主要是为了给他们提供更多的参加国际比赛的锻鍊机会,使其更快成长。这对运动员个人、俱乐部、国家都是有利的,因此得到了除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外所有篮球俱乐部的支持和拥护。根本不存在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的“强征”说法。
事情经过
为给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纠正错误做法的机会,在下发处罚决定前,篮管中心与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再次进行了沟通,并于4月30日两次发函请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让孙悦务必于2004年5月7日20点前到中国U20国家男篮集训队报到,如孙悦届时不能报到,中国篮协将停止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成年队2005年一年注册资格。
4月30日上午,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给篮管中心传来了《关于孙悦不能按时到U20国家男篮集训队报到的复函》。该函写到“在收到孙悦的集训通知时,我俱乐部正在为运动员进行常规的年度体检,由于没有準确的体检报告,孙悦又不能正常训练,所以没有按时报到。”
5月7日,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孙悦没有按照篮管中心的要求到中国U20国家男篮集训队报到。
5月8日上午,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派人给篮管中心送来了北医三院开出的有关孙悦左脚跟腱损伤的诊断证明书,诊断及建议:“左跟腱腱围炎,减少训练量三周”。从3月10日,孙悦到中国U20国家男篮集训队的报到日到5月8日,这是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出具的唯一的一张孙悦没有按时到中国U20国家男篮集训队报到的书面理由。但是从北医三院的诊断证明书上看,这并不能构成孙悦不能到中国U20国家男篮集训队报到的理由。篮管中心在4月30日当天发给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的第二封传真信函中明确写到:“通知孙悦于2004年5月7日20点前报到,孙悦报到后,我们将组织专家对其进行体检,根据检查的结果决定孙悦的去留。”
篮协通报全文
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
中国篮球协会拟就你俱乐部运动员孙悦未按要求到中国U20国家男篮集训队报到事宜进行处罚。你俱乐部有就此问题提出召开听证会的权利,请你们在接到此通知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篮球协会提出要求。
但在截止日期前,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没有提出举行听证会的要求。
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于1996年在中国篮协注册(原名奥胜篮球俱乐部,1998年更名为奥神篮球俱乐部)。作为中国
奥神拒放孙悦事件篮协的注册单位,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理应履行《中国篮球协会章程》,有义务向各级国家篮球队输送运动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孙悦到U20国家男篮集训队报到,违背了《中国篮球协会章程》,同时也违反了中国篮协制定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奥神拒放孙悦事件

为了保证全国篮球界步调一致地备战2008年奥运会,挽回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不同意孙悦到中国U20国家男篮集训队报到在篮球界产生的不良影响,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中国篮协根据《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二十五条注册规定(“注册单位有义务为各级国家篮球队输送球员,注册单位和球员须服从各级国家篮球队的调动,否则,将按第七章处罚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处罚。”)和第七章第六十四条处罚第(一)款的规定(“注册单位和国内外球员凡违反本管理暂行细则,中国篮协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当事人和单位以下处罚:(一)停止注册资格1—4年,直至永久停止注册。”)决定予以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成年男子队停止2005年一年注册资格的处罚。同时,为保证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成年男子队运动员的比赛权利,允许凡上一年度在中国篮协注册的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成年男子队运动员可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2004—2005赛季全国男篮甲A联赛的短期交流。
二00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