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大棚蔬菜保险是农作物保险的一种。保险对象是指集体所有制单位、专业户、承包户的塑胶大棚 (温室) 及生产的蔬菜,均可参加保险。保险责任,由于火灾、洪水、雹灾、暴风、暴雨、雪灾等造成的棚室毁坏和蔬菜损失,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 在发生保险责任内灾害事故所进行施救、保护、整理的合理费用,亦负赔偿责任。
保险期限,以蔬菜生产期为保险有效期,即从播种日开始到蔬菜收割完毕为止。保险金额,塑胶大棚的实际价值和以亩一期的蔬菜产量按收购中议定价格计算保险金额。保险费的计算: 钢架塑胶大棚,竹木塑胶大棚和玻璃温室以及棚室内生产的蔬菜,均按不同的费率规定分别计收。发生保险责任範围内损失时,塑胶大棚全损,按棚室保险金额赔偿; 局部损失,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蔬菜未收摘发生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早期收摘上市、旺季收摘上门或后期收摘上市全损时,按规定比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