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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_1400字

(2019-08-22 06:31:13) 读后感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400字

一个伦敦证券经纪人,一个刻板老实的生意人,某天着了魔一般的抛弃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来到巴黎,过着苟延残喘,食不果腹的乞丐般的生活。流言蜚语这样传来,他为一个女人放弃了安乐窝和为他事事周全的妻子,两个可怜的孩子也会跟着遭殃从此过上穷困潦倒的生活,他觉得这样的想法真他妈的蠢透了。事实上他来到巴黎的目的只有一个,他想要画画,他必须画画。
他叫斯特里克兰,身材有些壮硕,是个浑身上下都令人极度讨厌的家伙,他傲慢阴郁、不通晓人情伦理、甚至无耻,在他的身上,你总能看到一种目空一切的本领,这本身就够令人讨厌。至少在“我”看来一点儿没错。可他也是一名画家,为艺术而生的、伟大的画家。
文章开篇就是在这样的情境下(也许描述不到位)。毛姆的人物描写细致入微,常常能让人感受到一个真切的形象就立在你的面前,可能受黄维德和赵立新老师的影响,在看这本书时会不自觉的把书和话剧的人物贴合起来,惊喜的发现人物之间纹丝合缝。无论是“我”还是“斯特里克兰”都是一个非常立体的鲜活的形象。
简单赘述一下后面的情节。斯特里克兰来到巴黎后结识了一位名叫德克的画家,他是个带着大圆眼镜的胖子,天生带着喜剧色彩的小丑,只不过是个圆滚滚的小丑。他是个实实在在的大好人,也是个烂好人。遇上他,是斯特里克兰烧香拜佛也求不来的好事。可他这人实在恼火,文章在这里开始有了一些大拐弯(......)。
经历一些变故后,他变得窘迫、疯狂、像个只拥有灵魂的双腿怪物,他依旧执着于画画,这是改变不了的事,但他看上去仍然目空一切,“我”甚至有些佩服起来。当然斯特里克兰可不会在意这些。
他去到马赛又辗转奔赴太平洋塔希提岛,在世外桃源里建屋搭桥娶了当地一位土著人艾塔为妻并生下了孩子。岛上椰树成堆,海水重重的拍打礁石,天空永远只有蓝色。文章中对岛上的环境描写个人非常喜欢,像是刚写到椰树,便已经闻到椰汁香。
斯特里克兰是幸运的,同时又是不幸的,在文章结尾处,他得了麻风病,脸和头部肿胀的像朵太阳花,但他原本身材健硕有很重的体毛,还有乱糟糟的胡子,所以我猜测他看上去整个人像一头注水的狮子。好在房屋墙壁上的那幅旷世巨著已经完成。他就坐在木椅上看着,尽管那时候被麻风病日夜折磨的他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什么也看不见。但我想他的内心一定无比平静,因为他总是那么目中无人,目空一切。我常常怀疑他拥有一种神秘的只有天才才具有的黑暗力量。
斯特里克兰去世后,妻子遵照遗嘱将那幅画和屋子一同烧掉。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亲眼见证了它的美妙。然后又在骄傲和轻蔑中把它毁掉。一副伟大的巨著完成后又及时被毁灭,像一场仪式。
至此文章有很多令人感触颇多的地方。以及后两章关于他画作的描述也很震撼。整本书我都很喜欢。但不得不说,书名和内容其实并没有多大的联系,那只是一个偶然所得。但大多数人将月亮归结于理想,六便士默认为现实,说明大多数读者都在这样的不平衡里企图找到平衡,或者说在这样的平衡里找到属于自己的平衡。另外毛姆在这本书里讲,不要左顾右盼,便是生活的智慧。也说,我们必须低调的活着,免得命运注意到我们,谦卑温顺地活着,便是生活的智慧。我本身关于怎样活以及用什么样的态度活的一系列问题在看完书后也并没有头绪,哈哈哈。只觉得毛姆是个了不起的作家,斯特里克兰或者说高更是个了不起的画家,其他种种,都需各自经历、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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